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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来源:2exam.com 2012-4-27 19:03:35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申报2011年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及拟安排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学司函[2011]2号)和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学生司关于申报2011年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及拟安排招生计划的通知的通知》(冀教学处〔2011〕1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我院单招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完善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生源质量,突出高职教育特色。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招生各项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监督检查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
(1)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考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通知书寄发。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综合素质测试内容的命题、审核和保管;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文化考试和面试的安排;负责考试成绩的登统。
(3)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试题传递、保管的安全;负责报到、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
(4)监督检查组(责任部门:纪委)。
主要职责: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5)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公司)。
主要职责:负责收费、资金保障;负责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6)新闻宣传组(责任部门:宣传部)。
主要职责:负责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宣传。
3、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总计划为400人。招生计划未完成,将其转为面向河北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表:
科类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标准
理科(含对口) 建筑工程技术 60人 3年 5000元/年
 机电一体化技术 60人 3年 5000元/年
文理(含对口) 计算机网络技术 60人 3年 5000元/年
 市场营销 70人 3年 5000元/年
 旅游管理 70人 3年 5000元/年
 文秘 80人 3年 5000元/年
合计  400人  
四、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12年在河北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考试的考生,每人可报六个专业。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入学后复查。
2、高中会考成绩全部合格。
五、报考时间及报考方式
(一)报考时间
 5月3 日8:00~5月5 日18:00。
(二)报考方式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单独考试招生的报考工作。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hebeea.edu.cn)进入“河北省普通高校单独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按要求进行填报。
六、招考办法及安排
(一)资格初审:由我院统一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5月8日我院将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符合参加我院单独考试招生条件的考生名单。
(二)准考证领取:
5月11日9:00~18:00时,统一到学院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两张;
(2)河北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加盖县级以上招办公章);
(3)高中会考成绩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4)中学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高职对口考生全国、全省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的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证明申请人具有突出才能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5张(小二寸);
(7)考试费150元。
需交验的书面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办法: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进行,由学院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分文化基础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由学院制定考试的内容、形式、考评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高考报名点打印的报考证和邯郸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按规定的考试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将视为放弃。
1、文化水平考试
(1)文化水平考试时间:120分钟。
(2)文化水平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一张试卷,依据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
(3)文化水平考试试卷分值:总分150分(其中语文5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
2、综合素质测试
学院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1)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及分值:综合素质测试分面试和人文知识测试两部分,总分150分。
(2)综合素质测试方式:面试由学院聘请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测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采用个人陈述,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专家集体评分确定成绩。
(四)考核成绩确定
考生考核成绩由突出技能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必须的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和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高中会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文化水平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呈现计入总成绩。
考生高中会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均达到B等级以上,免试学院自行组织的文化水平考试,按满分150分记入录取总分。会考成绩等证书由考生提供,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上报省中考中心审核,以省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
七、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我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1、命题:由学院聘请外校专家和选聘本校有丰富经验教师组成的命题专家组,在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检查组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秘密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试: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3、评卷: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八、录取
录取工作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结合考生文化基础考试与综合素质测试的成绩,择优录取。
1、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相关部委有关规定。
2、录取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同一专业大类内,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3、专业调剂:根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别的其他专业志愿考生中选择,直到公布计划录满为止。
4、于5月21日12:00时,由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将录取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5、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2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九、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高中毕业证书,由学院验证。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5月3日8:00~5月5日18:00  考生填报单独招生考试报考志愿(在省考试院网站通过网上填报)
5月8日12:00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参加我院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名单
5月11日 9:00~18:00 考生必须到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
5月12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0 参加考试,5月12日上午9:00~11:00文化水平考试,
下午13:00时开始综合素质测试
5月21日12:00 在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名单,录取数据上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发放通知书。
9月初  入学报到
十一、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二、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渚河路141号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056001
联系电话:0310-3162951、3162938、8048958
传真电话:0310-3162938
学院网址:http://www.hdvtc.edu.cn
E-mail:zsjych@126.com
备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和我院的招生信息网,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十三、本方案由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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